湖南鉴真司法鉴定中心2013-2016年四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审前公告
时间:2017-03-27 12:00 作者:admin 点击:
根据《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》和《湖南警察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》,经校领导同意,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我校委托,拟对湖南鉴真司法鉴定中心2013-2016年四年度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。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,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,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审计主要内容:(一)湖南鉴真司法鉴定中心2013-2016年四年度财务收支情况。(二)资产、损益的真实、合法和效益情况。(三)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计。(四)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审计。
二、审计时间:2017年3月29日—2017年4月29日
三、投诉电话:0731-82791617 13787099016(6116)
四、审计纪律:
(一)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、餐费;(二)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、通讯工具等办公设备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;(三)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、旅游和联欢等活动;(四)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;(五)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;(六)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;(七)不准利用审计职权、影响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,为自己和他人谋利;(八)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。
湖南警察学院审计处
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